当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当工商〔2009〕45号
关于印发《当涂县工商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当涂县工商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当涂县工商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和交易行为,根据《当涂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当办发(2009)66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用2年的时间,对全县工程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行政行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违反招投标制度、商业贿赂等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二)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使本县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供应商及相关中介机构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增强自觉守法的从业意识。
(三)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加大对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经营领域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不正当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依法加强对中标合同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应广泛搜集各自辖区内招投标使用的各类合同书(含补充协议),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治理违反招投标制度专项整治的整体合力。
(五)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供应商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设备采购等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推进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供应商及相关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公平经营。
(七)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反招投标制度和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力求在治本、预防、制度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三、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部署情况,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10年7月至2011年7月)
根据工作部署,对本县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和排查,力求排查出一批线索,并依法予以规范和查处。加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和同其它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8月至11月)
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防范工程建设和交易领域突出问题发生的有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领域违反招投标制度和商业贿赂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投资环境,危害极大。加强专项治理是落实执法为民和改善投资环境,建设和谐当涂的重要工作。全县工商系统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把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理清职权,依法行政。要坚持立足职责、依法行政的原则,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明确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部门查处的,坚决移送给有权部门处理;对属于工商部门查处的,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防止出现对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三)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在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建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优势互补、力量共聚的良好工作格局,确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